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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002024)晚间公告称,于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64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300万股 ...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赵晓辉、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7日透露,已经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稽查,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 ...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 赵晓辉、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7日透露,已经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稽查,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 这两家被立案稽查的宏达股份股东分别为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有关部门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进行调查,但是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本报讯(记者邵泽慧)证监会昨日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两份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规则将不断完善。备忘录规定,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此外,鼓励公司同时采用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和行业比较指标(如
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就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股权激励的股票定价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为激励对象等问题进行严格规定,以防止有关利益输送。根据备忘录,上市公司若发生重大事件,则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另外,在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
记者日前从多家上市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就股权激励有关事项下发两个备忘录,对多个敏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股权激励的审核标准。对于少数上市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授予价格过低的问题,备忘录规定,以定向发行方式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如果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

2005年曾轰动一时的外高桥(600648.SH)高管违规案并没因相关责任人的被捕而最终画上句号。事隔将近三年后,中国证监会还查出其他违规事实,并对外高桥公司本身以及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追加行政处罚 ...

【本报讯】外高桥、外高B股(600648、900912)今日公布受到行政处罚公告。公告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5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有关通知 ...
据悉,日前证监会已就股权激励有关事项下发两个备忘录,对多个敏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股权激励的审核标准。少数上市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授予价格过低,备忘录规定,授予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叫停“曲线激励”和“突击激励”为规避监管,少数上市公司曾借道股东,通过向高管发放股东方股权实施股权激励,即“曲线激励”。此外,以中粮地产为代表的5家公司在重大利好公布前

本报讯(记者 杨道兵 实习生 杨雪峰)三联商社昨日公告证实,由于在2004年至2006年间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遗漏,三联商社及其数位高管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罚款处罚。 三联商社公告显示 ...

⊙本报记者 应尤佳 外高桥最终难逃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早在2005年,外高桥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立案稽查。如今,这一稽查有了结果。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外高桥及相关人员送达了《行 ...
新快报讯基金系QDII再度扩容。鹏华基金管理公司、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均于近期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复,获准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至此,共有21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得了QDII业务资格。据悉,中国已批准了19家基金公司的QDII业务资格,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据介绍,已有美国、英国、法国、香港、日本、韩国、印度等35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这项备忘录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不得成激励对象□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就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股权激励的股票定价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为激励对象等问题进行严格规定,以防止有关利益输送。根据备忘录,上市公司若发生重大事件,则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另外,在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
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不低于历史水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证监会昨日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两份备忘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为。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规则将不断完善。 备忘录规定,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此外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激励计划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连续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两个文件(详见A2 版),从股权激励的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等方面,制定详细操作规则,堵塞监管漏洞,同时进一步体现从严审核的宗旨。中国证监会同时表示,今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还将不断完善。备忘录对激励对象的规定更为严格。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陈健健营口港(600317)今日公告,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核准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意豁免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因认购公司发行股份2亿股导致直接持有营口港59.65%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朱宝琛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两个文件,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一些敏感问题做出规范。受访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全流通时代逐渐到来,上市公司的高管越来越重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也是上市公司甚至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很重要的层面。这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无疑是一大利好。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本来股权激励是件好事情,如果无章法可循
侯捷宁 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细节 今后,相关规则将不断完善;实施前必须完成股改和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日前,中国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发布了两备忘录,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重大事件间隔期、股份来源、如何提取激励基金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细节问题进行明确,以防止有关利益输送行为。这表明今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审核将更加严格。 备忘录明确了股权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