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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获悉,基金公司进行基金分拆不再需要报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审批,这意味着自2006年7月以来实行了近两年的基金分拆审批正式终结。按照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通知,符合三个条件的基金即可进行拆分,变身为1元净值/份:一是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二是最近1年未做过拆分;三是今后基金单位净值在1元以上。进行基金分拆时,基金公司只需要在公告日向监管部门备案即可。此外证监会表示
券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拟大幅提高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中国证监会昨天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征求意见文件的一部分,新版《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随之发布,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均有大幅提高。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而现行规定是券商自营股票规模
日前,国内各大基金公司收到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通知,进行基金拆分不再需要报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审批,这意味着自2006年7月以来实行了近两年的基金拆分审批正式终结。按照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通知,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基金即可进行拆分,变身为1元净值/份:一是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二是最近1年未做过拆分;三是今后基金单位净值在1元以上。进行基金拆分时,基金公司只需要在公告日向监管部门备案即可。不过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8日晚间发布《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规范证券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和运营。 据介绍,这份规定中所指的分公司包括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除证券营业部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可以分公司、中心等名称注册。按照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根据规定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券商自营权益类证券不得超过净资本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权证、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权益
股市深度调整时期,证券公司经营风险不容忽视。昨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六项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意在加强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上述六项文件分别是《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将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 本报记者 侯捷宁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完善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该批文件均拟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修改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
券商分公司监管规定、证券营业网点规范通知同时征求意见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本报讯 证监会今日公布了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新起草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等规定,并对外征求意见。新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等规定均拟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一《计算标准》充分体现了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不同类别券商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计算比例;同时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
中新网4月8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证监会今日夜间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证监会可对对净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根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