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科学地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综合报道 做好房地产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满足正常合理的房地产信贷需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银监会召开的年中工作会议上表示,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比年初有所下降。下半年,银监会应密切关注小企业信贷需求,要优先满足灾后重建地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要督促商业银行针对部分城市进行住房按揭贷款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做好房地产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工作

银监会发布指引为信托公司开展PE业务指路

但有为⊙本报记者但有为 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PE)业务有了规范文件。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PE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已于近日正式下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这份《指引》,信托公司将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者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股权类信托产品中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防风险妥善安排救灾资金

本报讯 日前,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在甘肃地震灾区调查时强调,灾后重建还有许多没有碰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房屋重建问题、呆坏账核销、重大贷款项目灾后损险测评问题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水准和专业水平,防范各种风险,妥善安排救灾资金,把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做扎实,不留隐患。刘明康对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各项工作表示赞赏,认为各项抗震救灾措施各具特点,落实得不错,行动很快

银监会:商业助学贷款毕业后6年内还清

中国银监会7月14日发布关于《印发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商业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为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供商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上浮。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指从助学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毕业或终止学业的期间。对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在校年限和助学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

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通知

银监发〔2008〕4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现将《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推动业务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商业助学贷款需求。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二○○八年七月十一日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银监会就《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银监会印发了《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保持快速发展,全民高等教育普及率显著提高,与之相配套的助学融资需求也显著上升。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扶植机制,并成为解决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教育费用的重要手段。但是,受资金规模和适用范围所限

银监会出台操作指引 信托型PE还差最后一关

程志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已经摆在了信托公司老总们的桌上。根据这份《操作指引》,信托公司将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者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股权类信托产品中。简单说,符合规则的信托公司将获得操作PE(私人股权投资)的资格。在国内,仅有少数几家金融企业拥有操作PE的资格,整个金融行业投资PE还处于试点阶段。业内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