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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7月1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08年7月8日起宏源证券开始办理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截至本公告日,宏源证券已代理了融通基金旗下共九只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分别是: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