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会再委任李王佩玲为非执行董事

  证监会表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再度委任李王佩玲女士,为该会的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08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

  证监会主席方正表示,很高兴能够继续与李女士共事,深信她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将可继续为证监会及香港金融市场带来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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