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通过华龙证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通过华龙证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08年7月3日起通过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开办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龙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龙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1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嘉实研究精选基金2008年7月8日起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届时该基金适用本公告的相关规则)。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08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到华龙证券的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华龙证券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华龙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龙证券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投资者约定的扣款金额如超过上述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则其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不设金额级差。

  八、扣款方式

  1、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T+3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为T+3日)到华龙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龙证券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龙证券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华龙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2、华龙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网址:www.hlzqgs.com。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日

  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7日生效,根据《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7月8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简称:嘉实精选,基金代码:070013)。

  一、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一) 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通过本基金代销、直销机构已认购本基金者除外);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但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200万元

  1.2%

  2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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