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457,118 股。

  ●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① 深中冠股改方案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深中冠A 股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深中冠A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3.5 股对价,对价股份总计为7,080,920 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② 深中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200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2006 年6月15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①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②非流通股股东华联控股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③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各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承诺:

  我公司已知悉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将按《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8,457,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深中冠限售股份持有人深纺织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2、深中冠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4日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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