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适当 收购股权有利于厦门信达发展
投资者杨白劳
1,当初认购三安电子评估价是15亿,但三安电子注入600703评估价才5亿,相差太大,厦门信达的所有股东是不是被三安的人耍了?
2,认购三安电子10%股权,总共花了1.6亿,这1.6亿按银行贷款算,一年的贷款利息估计就要几百万上千万了,这个投资,每年的收益能抵消这个利息吗?
3,注入600703后,厦门信达的每股成本将近14元,如果将来600703股价低过14元,就意味着信达将亏本。管理层如何能保证不亏本?
公司回复:
1、2007年5月,公司以15000万元收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持有的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10%股权。
该股权收购的定价依据是:经福州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06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三安电子股权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该评估是以三安电子在最近三年内能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市为基本前提,同时考虑到该股权转让具有鲜明的市场交易特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6 年12 月31 日持续经营并且在三年之内能够在中国证券市场首发成功前提下,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评估后全部股权投资价值为154,800 万元。
公司收购上述股权的前提是三安电子在三年内实现首发上市,为保障公司利益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包含了回购保证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6 个月内,若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首发上市,则公司有权选择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6个月至60个月期间的任何时间内,要求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回购股权的回购价款计算依据为:公司所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加上该等股权转让价款为基准的年收益率12%减去该等股权已分得股利的总额。
天颐科技定向增发收购三安电子资产采用的资产评估报告是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的评估结果。
两次评估的目的、前提、评估方法各不相同。
根据三安电子所处行业特点、该公司过去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同时考虑公司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回购保证条款,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是适当的。
2、公司收购三安电子10%股权,其目的是为了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步伐,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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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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