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学教授鲁里埃尔·鲁比尼演讲实录(2)

  在传统的银行业体系当中,大家可以看到,信贷关系是怎么样完成的?由银行发放贷款,发起授信,而在新的证券化过程当中,除了银行以外有很多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来发起授信,按照理论来讲,有多方的授信可以使风险进行分散。比如说如果通过资产证券化,让投资者来吸收和分散这种风险,能够使我们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的风险得到有效的分散,而不必集中在银行当中,按照传统的信贷风险来集中在银行当中。但是现实告诉我们资产证券化并没有带来预期当中的风险分散的效果。一旦出现了风险,这个风险仍然是集中在银行当中。

  那么资产证券化有什么样的缺陷呢?它的最大问题在于发售信贷的时候,这些信贷本身的质量就是很有问题了,造成了不良贷款。比如说原来的按揭贷款都是银行来发放的,所以银行会去调查,申请按揭客户的资信情况。但是现在是由投行来承销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比如说把一些次债组合成其他的工具,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最终所面对的是非常复杂的,难以看懂的投资工具,而这样的投资工具定价并不是说盯住市值来进行定价的,而是根据所谓高深的计算原则来算出来的,所以很难确定。他所购买的这些投资工具的价值,不合他的知识价值,也很难来评估这些投资工具的风险。所以说所谓新的风险分散的模型,通过把资产证券化,把资产证券化以后的产品变成一种对投资者来固定收益类的产品,看上去似乎很美,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要来思考一下这种做法会带来多少的负面效应。

  过去我们强调很多市场要行业自律,要规范化,特别是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机构要进行相应的评级、正确的评级等等,但不幸的是从去年的经验当中我们学到了一点,就是说虽然大家一直讲要行业自律,但是实际上基本上没有自律,特别是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所以至少在这个行业自律是行不通的。我觉得我们经常会看到整个金融行业会处于两个极端,要么是过度的监管,要么是根本就没有监管。我觉得在资产证券化之后,我们需要一种平衡。的确作为监管机构来说,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到底需要多少自律和监管之间的结合。资产证券化今后还要继续发展的话,我们要保证这些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有严格的标准、严格的规范,能够进行场外的交易,合理的正常的交易,避免出现过度的风险和提前赎回的大规模风险。

  还有原来这种传统的价值风险估值模型似乎不适应新的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此外我们还要充分考虑到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中的流动性的风险。很显然目前现在有很多的金融机构在承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时候,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本金来覆盖这些风险。这就需要金融机构重新调整自己内部的风险控制机构,重新来分析这些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风险,不要过分依赖信用评级机构,因为同样这个机构也必须调整他们对于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方式。

  总而言之,我们现在才发现,与原来的预算相比,现在金融行业的透明度远远不如我们相信得那么高,特别有很多场外的交易产品,一旦出现流动性的问题,就容易产生风险。所以产品怎么样定价、怎么样估值,的确一开始我们就应当好好的做深思熟虑。

  现在随着贝尔斯登崩溃以后,大家都意识到,不仅要注意到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还有很多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的管理问题,因为他们也在授信当中扮演重要的作用,他们的风险管理是不是足够,这是有问题的,我们应该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也许我们应该加强对全球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他们的金融业务越来越多的同银行产生了趋同。所以如果要保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不能仅关注银行也要关注非银行金融机构。我们希望这场危机至少能够让我们意识到世界金融体系,特别是每个金融体系当中的缺点,可以让我们改进措施,从而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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