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交银施罗德增利A类基金份额网上直销业务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3月31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5月6日公告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8年5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场外和场内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该日起,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目前由于技术原因,自公告即日起暂不开始办理通过e网行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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