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立案稽查大小非违规抛售

  沪市宏达股份两股东撞到枪口,深市冒出违规减持第一单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7日透露,已经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稽查,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

  这两家被立案稽查的宏达股份股东分别为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有关部门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进行调查,但是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一路减持宏达股份连续跌停

  根据证监会4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然而,在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宏达股份的上述两个“大小非”股东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大量减持,当日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达到1.46%和1.35%。

  上证所当晚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其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宏达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冶金、化工、矿山开采等业务的公司。这只股票于去年9月27日因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在今年4月21日复牌后出现连续跌停,股价已从停牌前的80.2元下跌至目前的40元左右。

  冠福家用股东“填补”深市空白

  与此同时,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福建恒联”)成为深圳交易所第一个被查处的“触红线者”。昨日深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首张罚单公告,福建恒联因违规减持冠福家用(002102.SZ)限售存量股份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而被施以15个交易日限制交易的处罚。

  据介绍,深交所日前在实时监控中发现,持有冠福家用法人股的福建恒联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

  深交所表示,福建恒联的减持行为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因此,深交所决定,从5月7日至5月27日,对该公司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禁止该公司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现有惩罚威慑力十分有限

  宏达股份两个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减持被揭发之后,上交所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对其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从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不过,这似乎有些“治标不治本”的意味,按照4月21日至5月6日10个交易日冠福家用12.02元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福建恒联共计减持套现1634.24万元,而按照宏达股份4月29日最低股价38.36元/股计,前述两公司也有约5.53亿元入账,基本上已经实现了股东“逢高减持”和“落袋为安”的目标。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对股东违规减持的行为惩罚只限于交易所层面的公开谴责和限制交易处罚,那么其惩罚力度和对持“解禁”股的股东威慑力十分有限,除了名誉上的损失外基本不涉及经济利益,不能触及“大小非”解禁后减持的实质。   本报记者 杨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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