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期货公司从业决定期货从业资格有效性
中期协负责人就《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等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刘文元
中国期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该会日前颁发实施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等六项自律规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中期协人士表示,颁发相关的自律规则,目的是提高自律管理效率,建立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科学管理制度。
问:这六个规则的主要起草思路是什么?
答:这次起草从业人员及相关自律规则的基本思路是:以条例立法精神和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统筹考虑,兼顾长远,建立健全科学、系统和规范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措施,明确纪律处分程序,提高自律管理效率,促进期货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首先,统筹考虑期货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自律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新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进行了通盘考虑,对于从业人员管理涉及的各个环节统一立规,充分考虑各个规则之间的衔接,可以避免分别立规可能带来的矛盾。
其次,对于不同的管理模块分别立规,保持整个规则体系的灵活性。由于从业人员的管理涉及内容较广,各个管理模块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对各管理模块分别规定有利于协会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管理,也便于根据新情况对某个规则进行修改,而不致对整个管理体系造成较大影响。
第三,既照顾现实情况,又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在起草的过程中,协会充分考虑了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同时也在对行业未来发展合理预测的前提下,对一些无法确定的情况留下伏笔。例如,由于时间较紧,对于资格考试的分类问题考虑的尚不充分,因此经过多次论证,决定当前只开展基础的入门资格考试。对将来可能设置的如期货投资咨询等考试类别,则在研究成熟的时候重新修订或另行制订规则。
问:请您介绍下期货执业资格取消之后,对从业人员的期货从业资格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答:新规则对以前的管理方式作出了调整,是在充分总结了过去几年在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同时结合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实际情况,充分吸收了有关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经验上作出的安排。办法中合理划分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职责权限,资格管理与执行规范并重的理念:
一是简化管理内容,取消了执业资格的概念,对于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成绩合格证明,对于符合条件并在机构中执业的从业人员予以注册从业资格,需要说明的是,成绩合格证明是长期有效的,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是否有效取决于该人是否在期货公司从业,如果是在期货公司从业,并由公司向协会申请注册,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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