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提
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如下:
第一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相关负责人须签字确认。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第五条 年度财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
事会审核。
第六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决议。
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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