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预案符合股改承诺的核查意见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预案符合股改承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名称: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A股简称: 晨鸣纸业
保荐代表人名称: 鲁 宾 上市公司A股代码: 000488
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背景
(一)股改方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纸业”、“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其他参
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实
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A股
首个交易日,寿光国资局及其他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
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特别承诺
晨鸣纸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除了承诺其持有的股
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外,还做出以下特别承
诺: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在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
分红议案,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30%的议案,
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现金分配比例符合上述承诺的说明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晨鸣纸业股权分置
改革的保荐人,对晨鸣纸业2007年度分红预案及相关股东承诺履况进行了
核查:
2007年,公司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新旧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导致
公司2007年净利润是按合并报表计算,还是按母公司净利润计算出现差异。根
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合并利润表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67,636,172.3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1,051,351.9元,200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886,584,820.49元;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为810,513,519.05
元,扣除法定公积金81,051,351.9元后,200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729,462,167.15元。
根据《公司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现金股利分配应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基准。根据晨鸣纸业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以2007年底的总股本
1,706,345,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元(含税)现金红利,本
次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73,015,350.56元(含税)。如以母公司利润表为基准,
上述现金分红占2007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7.43%;如以合并利润表为基准,
上述现金分红占2007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79%。即公司2007年分配预
案符合股改所做的承诺“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
配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30%”
的要求。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预案符合股改承诺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鲁 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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