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057,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21日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2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承诺:1、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武汉控股股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武汉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启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除外);2、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水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武汉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起的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武汉控股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3、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大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在武汉控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已如实履行了其相关承诺;其所持武汉控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占用武汉控股资金或由武汉控股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水务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承诺,于2008年4月19日,武汉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满24个月,原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所持股份22,057,500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057,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1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72,850,000
61.85%
22,057,500
250,792,500
合计
272,850,000
61.85%
22,057,500
250,792,50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72,850,000
-22,057,500
250,792,5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72,850,000
-22,057,500
250,792,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68,300,000
22,057,500
190,357,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8,300,000
22,057,500
190,357,500
股份总额
441,150,000
0
441,150,000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