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亿元记账式国债14日起发行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财政部决定,14日起发行总规模为260.7亿元的2008年记账式(四期)国债,本期国债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6%。

  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60.7亿元,其中计划发行26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0.7亿元。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4日(节假日顺延),2011年4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期国债4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7日发行结束,4月2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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