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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