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年报编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化作用,确保公司年报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
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还须安排每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
察。上述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每位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局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
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局秘书应做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十条 本制度在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