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证券代码:600802		股票简称:福建水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报送
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35号】文规定及《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
(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
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
形成书面意见。
(四)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审计会计师的沟通。
(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六)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
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三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确定(预约)年报披露日期后,
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三天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三)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第三天前,审阅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文件归档保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年报工作规程职责所形成的文件由董事
会秘书处按董事会文件归档保管。
第五条:本工作规程自公司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工作规程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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