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2)“新钢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末股本13934295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同意张伟国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熊上东为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