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科技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要求,特制定本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
相关资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严防泄漏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工作,为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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