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2008年3月20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九鼎新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机构工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证券")作为九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九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503.8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预计2008年12月31日前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至少为8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九鼎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九鼎新材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九鼎新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了保荐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规定,九鼎新材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以上,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作为九鼎新材的保荐人,在九鼎新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光大证券同意九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朱文正赵冬冬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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