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2)"新钢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拟定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区间为1%-2.8%。本可转债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股东放弃配售后的可转债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二、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三、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3日14:00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82”;投票简称为“新钢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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