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金德发展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
责,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或在年报披露前,公司管理层应
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
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
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
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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