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08-01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将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7%的股权即54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以人民 币5400万元转让给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7%的股权。本公司对该部分股权 的初始投资额为5400万元人民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 出,会议于2008年3月3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议案》。 此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戴永全、 李秉骥、丁广学、赵晓东、王启林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 司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550,340万元,此次关联交易总额为5,400万元,不足公司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向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因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各方为: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66742.45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矿泉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燕京啤酒实现净利润40,966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燕京啤酒总资产1,088,547万元,净资产550,340万元。 乙方: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3106.4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饮料及其他相关产品。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在北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定价依据:按该部分股权的初始投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 2、金额:5400万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现金方式。 4、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经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批准后生效。 六、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理顺公司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该项目的实施,必将有利于本公司对外埠控股子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决议,在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以初始投资额为定价依据,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维持目前75%的股权比例。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及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事后确认的独立意见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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