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8-012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许可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组合
的系列注册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
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计划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与江苏苏宁电器
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
15.17%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江苏苏
宁电器有限公司28%、18%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存在
关联方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
及到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
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马晓咏,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淮海路68号,经营范围为:汽车专用照明电器、电子元件、电
工器材和电气信号设备加工制造,房屋租赁、维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园林绿化,经济
信息咨询,音像制品零售,茶座,实业投资。百货、黄金、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鲜花销
售,洗衣服务,柜台、场地租赁,国内商品展示服务。国产、进口化妆品的销售,企业形象
策划,人才培训。卷烟、烟丝、雪茄烟零售,国内版图书,期刊零售,零售各类定型包装食
品、饮料、酒类。(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
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80,946,856.90元,净资
产为678,605,393.81元,实现净利润131,531,616.01元(上述数据未经过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许可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
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注册证号为805878、811936、809962、811911、809802、807928、
803958的“蘇寧”系列注册商标和注册证号为1105088、1105006、1104301、1116823、1125480、
1113684、1108020、1108594、1105605、1105968、1126026、1121946、1137960、1131980、
1133874、1131958、1161730的“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
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为:“蘇寧”系列注册商标第36类;第37类中的“建筑、工
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类;第39类中的“出租车
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类;第41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乐
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供
展览会设施”。“苏宁”及“NS”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
第6类;第8类;第10类;第13类;第17类;第19类;第23类;第37类中的“建筑、
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类;第39类中的“出租
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类;第41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
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
供展览会设施”。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拟签
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目的:商标使用许可
3、许可使用商标:注册证号为805878、811936、809962、811911、809802、807928、
803958的“蘇寧”系列注册商标和注册证号为1105088、1105006、1104301、1116823、1125480、
1113684、1108020、1108594、1105605、1105968、1126026、1121946、1137960、1131980、
1133874、1131958、1161730的“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
4、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蘇寧”系列注册商标第36类;第37类中的“建筑、
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类;第39类中的“出租
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类;第41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
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
供展览会设施”。“苏宁”及“NS”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
第6类;第8类;第10类;第13类;第17类;第19类;第23类;第37类中的“建筑、
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类;第39类中的“出租
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类;第41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
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
供展览会设施”。
5、许可使用期限:乙方可在甲方拥有“苏宁”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内无期限使
用。
6、许可使用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商标使用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自本签署之日
起按年支付。
6、其他约定:
(1)若乙方在其后期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许可商标的延申商标,甲方可代为申请注
册,并许可其使用。办理延申商标注册及延申商标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
予以支付。
(2)后期若由于甲方经营需要,需使用部分或全部前述已许可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甲
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予以相应退回。
(二)许可使用费的定价依据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商标许可使用费。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名称中有“苏宁”字号,并一直使用“苏
宁”字号从事日常经营活动。此次商标使用许可明确了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苏宁”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
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此次许可使用的商标均为公司在1995年至1997年期间获得的原VI标识商标,不包括
公司目前已经启用新的VI标识,且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无关。
综上,公司许可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
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
册商标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能够明确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公司使用“苏宁”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
理。
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
合规的;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许可使用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商标使用费在遵循市场原则下协商
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此项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本关联交易将提交苏
宁电器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表决,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本机构对此项关联交易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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