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书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胜超微”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等文件的有关约定,就蓉胜超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事项,经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独立保荐意见:
蓉胜超微于2007年7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2,030万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172,75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280,544.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72,455.64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细聚氨酯漆包绕组线项目和微细自粘漆包绕组线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截至2008年8月底,发行人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蓉胜超微已于2007年8月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8月24日起到2008年2月24日止。
蓉胜超微将于2008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2月24日起到2008年8月24日止。
通过核查,我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发行人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发行人财务成本,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小企业版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19条的有关规定。
我公司认为,蓉胜超微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必要的、合规的。
(以下无正文)
保荐意见书(本页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黎祥
帅晖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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