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宸股份
股票代码: 600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华坪路18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仲盛金融中心29楼 联系电话: 021-62783366 签署日期: 2008年1月21日 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仲盛虹桥、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天宸股份 指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成元投资 指 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 指 仲盛虹桥出让其持有的天宸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以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仲盛虹桥与成元投资于2008年1月18日签订的 《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华坪路18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叶立润 企业法人营业 3101122089042 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 装饰材料、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装潢五金、化工原料 (除危险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1992年8月18日至2042年8月1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沪字310112133386496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仲盛金融中心29楼 联系电话: 021-62783366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叶立润 80% 周月华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证件号码 长期居住地 叶立润 男 法人代表、董 中国 委字第01202号(军官证) 中国上海 事长 周月华 女 监事 中国 11010835031114 中国上海 叶茂菁 男 总经理 澳大利亚 E1034595 中国上海 殷雅娟 女 财务负责人 中国 310107196701142424 中国上海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由天宸股份控股股东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盛虹桥)将所持有的80,291,452股(占天宸股份总股本25.08%)以成本价转让给成元投资。仲盛虹桥的股东为叶立润和周月华(为夫妻关系)与受让方成元投资实际控制人叶茂菁为亲戚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是为满足天宸股份控股股东的内部股权管理需要而进行的。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天宸股份的股票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股权过户之后,仲盛虹桥持有天宸股份0股,占天宸股份总股本的0%。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仲盛虹桥 乙方(受让方):成元投资 2、拟转让的股份 股份性质 数量(份) 占天宸股份 股份性质变化情况 总股本比例 至2008年3月29日,将有16,006,460股可上 有限售条件 64,284,992 20.08% 市自由流通;至2009年3月29日,所有有限 流通股 售条件流通股全部可上市自由流通 无限售条件 16,006,460 5% 流通股 3、转让价格 以甲方当时购买该股份的成本价为定价标准,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01元,乙方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516,663.50元。 4、对价支付及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价款人民币由乙方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付款安排为分次支付: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款将以下述时间及方式支付给甲方: 转让款的支付分二期,由乙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指定账户的,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收款的账号或拟接受的付款方式。 第一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乙方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日当天,由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的20%; 第二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乙方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后一年内,由乙方或其代理人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5、协议签订时间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 6、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若本协议需要进行审批的,则在获得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或机构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重要情况 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曾有过买卖天宸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叶立润 日期:2008年1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仲盛虹桥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仲盛虹桥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上海 地 股票简称 天宸股份 股票代码 600620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闵行区华坪路18号 人名称 公司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80,291,452 持股比例: 25.08%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0 变动比例: 0%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不适用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不适用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叶立润 日期: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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