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600098)关于公司属下电厂上网电价调升的董事会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属下电厂上网电价调升的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珠江电厂#3、#4机组脱硫电价的通知》(粤价4号):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144号)的相关规定,珠江电厂#3、#4机组(即公司属下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的两台机组)已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验收,并得到省环保局确认,珠江电厂#3、#4机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增加1.5分/千瓦时(含税)的脱硫电价,自脱硫设备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本次电价调升后,珠江电厂#3、#4机组的上网电价为0.4728元/千瓦时(含税)。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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