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8年2月2日上午9:00 二、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主要议程: 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四、 出席会议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08年1月25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 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08年1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1501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 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高 殷廷大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5 传真:(010) —64829902 邮编:100101 七、 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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