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00213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08年1月10日下午15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可一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计划》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月11日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