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57号)。
该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12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57号)。
该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12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