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与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与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跃进集团")在北京签订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协议》(以下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上汽集团将向跃进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104)3.2亿股的股份。同时,跃进集团特别承诺不与上海汽车发生同业竞争。 本次股权划转,尚待双方的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上述事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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