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再与中国银行签订2.3亿借款合同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营口港(600317-CN)公告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CN)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两笔借款合同,用作港口杂费周转,借款年利率均为6.9255%。两笔借款分别将于2008年9月18日和2008年9月19日到期。
此前公司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06年6月陆续签订了总金额为2.3亿元的四笔短期借款合同,并已于近期偿还了上述借款。
营口港现报16.94元上涨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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