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被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和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质押贷款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解除对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太化股权7770万限售流通股。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和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质押贷款协议,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质其所持太化股份股权7400万限售流通股在太原分行质押,质押期从2007年12月17日开始。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