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2日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监事郑孟状、罗国芳、杨雨莳、王力行、应林军参加会议,监事张建杰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应林军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6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表决如下: 一、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张辉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张辉简历如下: 张辉,男,196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党委委员。 1978年4月至1986年8月,宁波拉丝厂财务科干部; 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宁波拉丝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1988年10月至1992年9月,宁波市经济研究中心干部; 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1992年11月至1993年1月,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秘书;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宁波开发区永鑫城市信用社主任、党支部书记;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宁波市商业银行北仑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 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宁波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年1月至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党委委员。张辉先生持有公司600.9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郑孟状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孟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郑孟状简历如下: 郑孟状,男,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198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教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 1987年7月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1987年8月以来历任宁波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副教授、教授。1995年至1996年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生毕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罗国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国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罗国芳简历如下: 罗国芳,男,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1989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大学。1989年8月以来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学校教研室主任,宁波明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05年、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宁波LG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等项目的主审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杨雨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雨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杨雨莳简历如下: 杨雨莳,男,195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师。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976年12月至1986年4月在浙江船厂工作;1986年4月至1994年4月任奉化农技培训学校主办会计、奉化市果汁厂副厂长;1994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奉化市审计事务所所长; 1999年10月至今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于工作期间,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西南科技大学毕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许利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许利明简历如下: 许利明,男,196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1981年7月毕业于浙江金华供销学校,1981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慈溪市木材公司任财务科长、副总经理。在工作期间,于1995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浙江财经学院毕业。1997年1月至1999年8月在慈溪市工程咨询建设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王力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力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王力行简历如下: 王力行,男,195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运营部总经理。 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农行鄞县支行大嵩办事处会计、会计辅导员,农行鄞县支行稽核科、会计科科长,农行鄞县支行信贷科科长、国际业务部经理,宁波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联社兴业办事处主任,本行明州支行行长,本行鄞州支行行长; 2004年11月至今任本行运营部总经理。王力行先生持有公司208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应林军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应林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应林军简历如下: 应林军,男,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稽核部高级副主管。 1994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同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双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本行浙东支行营业部副经理、会计科科长、业务部副经理职务,2002年7月至今任本行稽核部高级副主管。应林军先生持有公司35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经营决策及执况检查报告》和为上述检查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检查监督意见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职责明确,董事会对本行经营发展与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过程比较规范。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确定的各项经营决策予以了贯彻实施,全年经营措施有效,经营成果明显。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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