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4,734,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公司不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不设立职工代表董事。" 同意将原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采取记名、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举王世超、王玉柱、赵云忠、李侠、吴晓军、王巧玲、周书义、李辉、朱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周书义、李辉、朱瑛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简历见2007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王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选举王玉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关于选举赵云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关于选举李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关于选举吴晓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关于选举王巧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选举周书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选举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关于选举朱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张一新先生、王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张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选举王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姜保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选举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07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4,73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2007年修订稿)》;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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