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7年12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分析了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形势,为了适应去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公司确定的收缩房地产开发领域投资,向商业地产倾斜的战略,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和北京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和北京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分别以2080万元和3050万元转让给天津市恒运通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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