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200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报送的本次重组方案无异议。
本次重组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