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详见附件),定于2007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增加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提议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控股股东,现提议在你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及确定相关人选。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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