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21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组长会议在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12 名代表团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专题讨论了关于推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题,会议通过民主选举并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选举董杰、毛爱英、赵学军三名同志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相同。(简历附后)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董杰先生,54岁,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霍林河矿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科长,霍林河矿区企业管理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广东肇庆新型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霍林河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第一副总经理,霍林河矿务局工会副主席,公司南露天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学军先生,50岁,专科学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加工公司生产副经理、经理职务。现任公司煤炭加工公司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爱英女士,40岁,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曾先后担任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审计部综合科科长、审计部长,露天煤业公司审计物价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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