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600247)减持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8日,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函告,2007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698,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至此,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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