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方商城卖场设计与施工一揽子合同的议案》。 会议同意东方商城卖场装修工程委托南京金鹰国际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与施工,工程预算为1305万元,工程总造价由中介机构审计、按不高于1,500万元控制、据实结算。 该项关联交易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关联董事王恒先生、李桂菊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商城卖场装修之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