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宁新百起诉市国税局

S宁新百起诉市国税局

  ⊙本报见习记者 应尤佳

  由于日前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S宁新百及其旗下东方商城的税案进行行政复议,最终维持原处理决定,S宁新百今日公告称,公司及东方商城分别对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依法撤销2007年3月29日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2007年3月30日,南京市国税稽查局对S宁新百及东方商城自2002年1月至2005年涉嫌接受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事宜做出处理意见,进行了较大额度的罚款。

  S宁新百方面的解释是:2002年1月至2005年10月份期间,公司及东方商城在接受南京华润东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从事服装进口业务的过程中,被东方投资所利用,导致公司及东方商城被卷入该增值?span class=yqlink>鞍钢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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