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6.8元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基金分红预告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4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已于2007年1月5日进行首次分红,向持有人每10份派发红利5.00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宗旨,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二次分红,收益分配预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6.8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当日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6月29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2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3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7月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四、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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