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0)“沪东重机”公布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已于2006年11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又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船集团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上述两批复,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华造船)和第二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下称:澄西船舶)所持公司“国有法人持股”共计1398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7%)将无偿划转给中船集团。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船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共139853120股,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华造船和澄西船舶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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