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电子储蓄国债10月发行 起点确定为5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鹏)从10月16日开始,财政部将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2006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为250亿元。昨天,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该公告透露,第二期电子储蓄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39%。据了解,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10月16日至31日,按年付息。
对于投资者来说,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同时,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市民可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BEIJING银行,及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购买本期国债。
在购买本期国债时,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
另外,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据介绍,今年7月,我国刚刚发售了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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