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6年记账式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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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记账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6年6月14日到期兑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66”,证券简称为“国债966”),是1996年6月 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国债,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11.83%。2006年6月14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本息111.83元。

  二、本所从6月6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6月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6月12日起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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