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汇宝”超越计划之港币24个月期产品

“聚汇宝”超越计划之港币24个月期产品 发行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适用地区 委托起始金额(元) 40000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 销售起始日期 2006年6月9日 销售结束日期 2006年6月19日 委托管理期(月) 24 付息周期(月) 预期最高年收益(%) 委托币种 港币 收益率说明

该产品从起息后每半年设定一个观察日,整个投资期间共设有4个观察日。

情况1:如果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一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投资期仅6个月,同时,银行将支付(投资本金×4%)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并归还本金。

情况2: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二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12个月,同时,银行将支付(投资本金×8%)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并归还本金。

情况3: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三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18个月,同时,银行将支付(投资本金×12%)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并归还本金。

情况4:触发事件发生在第四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24个月,同时,银行将支付(投资本金×16%)的投资收益给投资者,并归还本金。

情况5:如果在四个观察日中,均无发生触发事件,那么投资期将为24个月,投资者到期只能拿回本金,没有任何投资收益。

观察日的触发事件定义为:如果在观察日,新华富时25中国指数和日经225指数的表现优于或者等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表现,那么,产品将在该观察日自动终止。

1、单利。

2、银行在自动终止或者到期时还本付息。

提前终止条件 该产品设有自动终止条款,一旦在某个观察日发生触发事件,那么产品将自动终止。

触发事件指的是在观察日,新华富时25中国指数和日经225指数的表现优于或者等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表现。 申购条件 投资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现钞或现汇到深圳发展银行办理。 管理费用 无 产品说明

从产品设计来看,只要在观察日,新华富时25中国指数与日经225指数的表现优于或者等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表现,那么投资者就有望获得不错的收益。

根据收益分析,最理想的状态是在第一个观察日就发生触发事件,那么,投资期就缩短为6个月,同时,投资者能获得4%的总收益率。最糟的情况是,在4个观察日均未发生触发事件,那么,投资者投资2年将没有任何收益。

税收由投资者自理;可以质押。

专家点评

收益分析

举例:

投资50000港币,那么收益分析如下:

情况1:如果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一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投资期仅6个月。投资收益=50000×4%=2000港币,即,年收益率为8%。

情况2: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二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12个月,投资收益=50000×8%=4000港币,即,年收益率为8%。

情况3:触发事件发生在第三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18个月,投资收益=50000×12%=6000港币,即,年收益率为8%。

情况4:触发事件发生在第四个观察日,那么该产品的投资期将为24个月,投资收益=50000×16%=8000港币,即,年收益率为8%。

情况5:如果在四个观察日中,均无发生触发事件,那么投资期将为24个月,投资者到期只能拿回本金,没有任何投资收益。

投资风险

1、港币贬值的风险。

2、该产品的风险主要在于挂钩的三个股指。在观察日,只有新华富时25中国指数与日经225指数的表现优于或者等于道琼斯工业指数的表现时,投资者才会有收益。考虑到挂钩的三个股指分别追踪不同地区的股市,各自的影响因素都各不相同,如果投资期间,一旦没有出现触发事件,那么投资者投资2年将没有任何收益。

产品特色

到期保本;设有自动终止条款;与三大股指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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